新加坡试行4天工作制 周五不上班 95%公司老板却Say No

新加坡试点四天工作制,实施情况如何?据内地媒体报道,去年12月1日,新加坡发布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这套原则鼓励雇主通过正规流程,评估雇员提出的灵活工作安排需求,比如是否可以尝试四天工作制。如果员工提出申请,雇主需在两个月内进行回应,如果雇主拒绝履行,则需要提供明确的书面理由。

不过,指引并无法律约束力,并没有要求雇主一定要为员工提供灵活工作安排的选项。大多数雇主在接到员工的书面申请后,以增加成本、不利于生产或不可行为由,拒绝批准员工的申请。

根据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的调查,95%的雇主表示现阶段不会实行四天工作制。究其原因,不少企业担心减少工作天数会影响生产力,特别是中小企业,更倾向于灵活安排,比如远程办公或弹性工时。

新加坡(Singapore)排名第32。图为6月30日,镜头下新加坡滨海湾著名地标鱼尾狮一景。(AP)

而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很多新加坡本地公司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时)及周六上午(4小时)。也有不少公司(多为外国公司)采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时间接近9小时。

翻查资料,有关每周4天工作的指引,由新加坡劳工部、全国工会大会及人力资源部三方成立的工作小组──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and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TAFEP)日前所提出,反映了当地政府及企业为挽留人才而放宽办公要求。TAFEP助理秘书长杨涴凌(Yeo Wan Ling)表示,在决定留下或重返劳动力市场时,能否获得灵活的工作安排,往往是护理员、女性工作者及资深员工的主要考虑因素。

该指引要求新加坡所有公司建立一个流程,让员工提交正式的弹性工作安排申请。虽然指引不具法律效力,但企业不能以违背传统、或以不相信弹性工作为由拒绝员工申请,但可以「生产力恶化」、「成本增加」,或因工作性质为由,拒绝批准雇员的申请。公司若拒绝雇员申请,应与雇员探讨其他解决方案;而被拒的员工亦可寻求工会或TAFEP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