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公开表示有意参加特首选举的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请辞院长一职,正式为参选踏出第一步。
今日《政府公报》刊登行政长官行政命令,指出「应岑浩辉法官的请求,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起免除其担任终审法院院长、终审法院法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岑浩辉早前出席活动,被传媒问及有否意思参与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时,他称正在考虑,并强调自己一直以来「都有为澳门服务的愿望,朋友亦鼓励我为澳门继续做贡献。」惟整个访问仅得约60秒,亦只回应一个问题,即使多名记者追问,他都没有没有再回应。
岑浩辉于1999年12月20日起担任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至今,同时亦担任法官委员会主席、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区际司法协助及国际司法互助工作小组成员、以及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名誉会长。
特首候选人提名期由本周四(29日)开始日至 9月 12日,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主要官员或司法官等须于提名开始日之前已辞职或退休,否则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任何有意参选人士必须在提名期内争取不少于66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下称选委)提名,亦须在此期间内送交不少于66名选委以联合签署的提名表。
按照本澳多届特首选举情况,相信今届的选举亦应只得岑浩辉一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