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法」第46条条文修正草案拟明天三读通过,将开放80岁以上长者、70至79岁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可免评巴氏量表申请外籍看护。社团法人台湾失能者家庭暨看护雇主国际协会主张,让巴氏量表回归诊断证明文件而非申请照护人力之用,让医者不必承担开立量表的压力与后果,而开放80岁长者免评也须配套政策,包括应由长照经费补助照顾重症失能的看护工、重症雇主免缴就业安定费等,让长者聘雇看护不受侵害与政府限制。
失能雇主协会表示,一味限制高龄长者聘雇资格,无助于改善看护工挑工状况,协会也不乐见重症患者遭排挤,但若归罪在80岁以上长者,也会造成社会撕裂。协会认为,在长照制度里,居服员陪伴长者,被赋予减缓失能、维持生活品质、陪伴的功能,具备照护之能与良好工作态度的外籍看护工,也能照护长者、维持其生活品质并避免因无人陪伴而造成的各种意外。
失能雇主协会认为,若修法可能引起抢工疑虑,就应合理调整聘雇政策,持续推动长照体系改革,确保每位长者获得应有的尊重与照顾。反对就服法修法并不能减少长照悲歌,面对老龄化、少子化的台湾,长照悲歌将更频繁的发生,反对修法让人民享有聘雇看护的权利,将由谁承担后果?呼吁各政党立委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