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A、B 区行车天桥工程未判 罗立文著同事多放些资料上网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今(20)日受访。

特区政府拟建行车天桥连接新城A、B区,据初步设计天桥海拔最高为25.8米,该高度则超过松山灯塔周边地区建筑物10.3米及5米限高。日前直选议员林宇滔及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林翊捷均忧天桥高度遮挡东望洋灯塔景观,或遭世遗除名。然而,行政当局包括文化局及公共建设局均强调该工程不受限高规范、亦不影响灯塔景观。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今(20)日受访时表示,有关工程还未判给,仍在审标,但承诺叫同事多放资料上网。

两项与天桥工程相关服务已判给 金额共约5千8百万

公建局去年公布「新城 A、B 区行车天桥」的初步设计,现正进行预先评定资格之限制招标第二阶段公开开标,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动工,最长设计连施工期为一千个工作天。就该工程,公建局已判出两项相关服务,其一为「新城 AB 区行车天桥设计连建造工程-初步设计」,由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获得,金额23,880,000澳门元(下同),而服务期限为135 天;另一为「新城 A、B 区行车天桥设计连建造工程-图则审查、招标咨询及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服务」,由奥雅纳工程顾问获得,金额为34,920,000元,服务期限为1,540天。

据该局介绍,该天桥位于澳门半岛与新城 A 区之间,西接科学馆前圆形地和孙逸仙大马路,向东穿越友谊大桥和既有航道,终点在新城 A 区并与澳门大桥互通。项目全长约3.2公里,最大跨度约130米,最高海拔25.8米。

公建局网页亦特别有标示,该天桥工程不属楼宇兴建项目,故不适用第83/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范,即为松山灯塔周边地区建筑物限高规定,而项目地段不属于《文化遗产保护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规范的被评定或待评定的不动产,亦不位于缓冲区。

公建局网上公布的新城 A、B 区行车天桥的初步设计图。

简单文字介绍外 暂只见天桥初步设计平面图

目前,有关该天桥项目,除了文字介绍、开标内容及结果外,公建局网站只公布一张简单设计平面图。

在列席立法会委员会会议后,有传媒指出现时有关天桥设计内容不多,且图则不清晰,故问及及工务部门会否公布更多有关天桥设计资料包括模拟图,让公众了解该工程与灯塔景观关系。对此,罗立文没有正面回应,只称天桥工程未判,目前正在评标,「我叫同事喺网站摆多啲资料 」。

日前林宇滔在立法会大会上指出,虽然按文化局所言,该行车天桥不属楼宇兴建项目,但根据《世界遗产公约》,被列入世界遗产的地点,必须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突出的普世价值」,澳门历史城区的「突出的普世价值」的特征要素正包括「东望洋炮台及灯塔与外港之相互视线关系」。换言之,在该视域范围内任何超出限高的「遮挡物」均对「山、海、城的景观」有一定破坏。「意即当局发言并不代表「新城AB 区行车天桥」的兴建已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遗保护的要求,以及不会对本澳世遗造成影响、甚至会否有除名危机。」

他又要求当局应尽快交代天桥的建造情况及对周边影响、工程将对观音像海滨休憩区有何实质影响、以及有否知会教科文组织并获同意才动工。

林翊捷在接受《正报》访问时表示,若建该天桥应该存在引致遭世遗除名的风险,行政当局适宜暂缓建设,并尽早向公众和教科文组织说明,在工程得到认可才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