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澳或为电动豪华车避税天堂 林宇滔批部分电动车免税措施减少本澳税收、不环保

本澳电动车充电设备

直选议员林宇滔指出,本澳的电动车辆可获豁免机动车辆税,而一辆顶级豪华电动车的免税额动辄达数百万元,且不限量、不限额,这些电动车免税措施不但减少本澳税收亦不环保,且与控车政策背道而驰,甚至让澳门成为电动豪华车的避税天堂。

他认为,特区政府必须完善电动车免税优惠政策,制定明确的环保汽车分类标准,避免税收减又不环保的情况。

电动车无免税上限 林宇滔批政府多年视而不见

林宇滔在书面质询中指出,本澳一直为电动车提供免税优惠,虽然优惠措施有助电动车普及化,但没有限制拥有者没有车辆数量及车辆最高价格,「令澳门变成电动豪华车的避税天堂,既浪费公帑亦根本没有达到长远推动环保的目的,更与本澳控车政策背道而驰。」电动车无上限免税的问题存在多年,但特区政府不但视而不见。

他又以一辆去年在澳发布的顶级豪华纯电动车为例,香港定价为838万港元的车,由于本澳全数豁免机动车辆税,故该款车在澳门仅售约428万港元,这也意味卖出这一架豪车,当局就少收近四百万的公帑,但达到的环保效益并不多,甚至明显不成正比,而据媒体报道该车在澳门的订单远比香港为多。

他又指出,邻埠香港政府在推动电动车方面,为避免上述灰色地带和保障公帑,则实行「一换一电动车税宽减」,即必须是拥有石化燃料车的车主最少年半(旧车车龄最少6年),放弃原有车辆改用电动车才符合减税资格,减税优惠只限首次登记的车主,而且宽减上限为172,500港元,即只有价值不超过377,826港元的电动车,才可完全免除首次登记的税款。

故此,他问及澳门当局会否参考邻近的香港设置减税额上限,或推动一换一计划鼓励车主以旧车换新电动车。

林宇滔又要求当局交代有否制定完整的电动车配套,包括改善行政流程及修法、有实质政策便利私人车位安装慢充电制、推动电动车电池回收及生产者责任机制等,实现真正和长远的环保减排目标。

直选议员林宇滔(资料相片)

林宇滔促交代增程车免税措施

林宇滔又指出,近日交通局在交通咨询委员会介绍增程式电动车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时竟指出,当中对符合国家对增程式电动车辆技术要求,或已存在于国家《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增程式电动车款,视为符合本澳「增程式电动车」要件,「意味其可豁免机动车辆税,有关做法明显抵触现时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的相关规定,有违依法施政之嫌!」但讽刺的是,市面上不少「增程式电动车」的汽油发电机排放甚至未达「环保排放标准」的可减税要求,「若当局将此类车视作纯电动车免税,实在是与环保政策背道而驰,更有违法之嫌,相关人士理应被问责。」

他又指,根据《机动车辆税规章》规定「只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新机动车辆,其移转同样获本规章订定税项之豁免」,至于使用燃油发电驱动的增程车明显不符法律规定。

故此,林宇滔要求当局交代有何依据将其纳入可豁免机动车辆税的车辆,以及目前有哪些已依法评税的「增程式电动车」的燃油发电机废气排放,能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另外,他又指出,《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已立法多年,立法时根本没有考虑电动车税额豁免,造成法律执行不合理,如因法律对轻型客车汽车及电动摩托车以汽缸容积为标准计税,无汽缸的纯电动车无需缴纳「年度行车税」,但轻型客货车及货车、重型汽车等则以重量计税,意味减排效益理论更明显的纯电动轻型客货车及货车、重型汽车不单未能免年度税,甚至因电动车较燃油车重而需缴交更高税款,变相阻碍业界换环保车。

他又问及当局何时会更新《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与时并进合理划定不同种类车辆的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