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口岸东南侧「V形地」明起交澳依法管辖 用途限兴建轻轨东线

拱北口岸

拱北口岸东南侧陆地及海域明(31)起交由澳门管辖。行政长官今(30)日批示公布,经国务院同意批覆,确定授权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在明日零时起由澳门特区依法管辖。相关陆地和海域的总面积为3700.178平方米,包括陆地1439. 130平方米和海域2261. 048平方米。

因应是次地块移交管辖,特区政府制订《订定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并于本(5)月21日在立法会获细则性通过,规范澳门以租赁方式取得拱北口岸东南侧陆地和海域的使用权,只能用于建造轻轨东线,将不会建设商业、住宅或旅游娱乐项目。该地段自其移交管辖之日起至以租赁方式取得的使用权期限届满为止,适用澳门特区法律。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曾指,特区政府会透过与珠海方面沟通于地面或海面开展适当绿化工作,又认为地块有条件考虑作适当的交通道路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