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近五十年地段 拟发展商、住、旅游用途 遭石排湾居民反对 工务局未正面回应居民诉求

该地段邻近石排湾马路,总面积逾九千平方米。(图片来源:土地工务局/城规会网页)

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五份规划条件图草案,其中包括石排湾一块位于公屋群外围且邻近石排湾轨站、批出近50年、总面积为9,045平方米的土地,拟发展商、住或旅游用途。该份规划条件图草案收到七份意见书,多数为周边居民提出,要求政府利用地段多设康体设施、重新检视土地批给等。土地工务局城市规划厅厅长梁耀鸿回应时未表明会否更改该地段用途,但强调为满足居民需求,局方会规划区内行人过路设施连系康乐休憩设施,供居民更易抵达利用。

城规会今(4)日召开平常会议,讨论其中一份名为「位于邻近石排湾马路之土地-路环」的规划条件图草案(档案号:92A129)。

「位于邻近石排湾马路之土地-路环」的规划条件图草案(档案号:92A129)。(图片来源:土地工务局/城规会网页)

该地段上一次发出规划条件图是2015年。最新一份规划条件图草案中建议,土地用途为H2类居住用地/C1类商业用地/C2类商业用地/TD1类旅游娱乐用地、楼宇最大许可高度为90米、最大许可地积比率为10倍。此外,部分土地须腾空及归入国有土地作公共街道使用,重整后土地面积为6436.82平方米。

草案列明该地段为租赁批地,在197610月批出,至今近五十年。

居民:应重视周边康体需求

在收集意见书期间,当局收到共七份意见表,其中有石排湾周边居民代表的意见指,希望政府正视附近康乐休憩空间不足的问题,建议未来土地利用优先考虑户外体育设施,而且地段邻近轻轨站,可兴建自由波地、室外游泳池等。另有一份意见书对该地段兴建娱乐设施表示反对,担忧将为周边环境带来噪音污染、打破社区平静生活氛围、不应用作兴建酒店等。

意见书亦提及,有关土地批给接近五十年,至今未按规划加以利用,建议权限部门按《土地法》审视该地段的判给情况,以利释放土地资源。

而其他收集到的意见包括:建议兴建住宅;建议兴建大型商业项目;要求土地工务局解释为何两次规划条件图中订定最大许可地积比率从14.2倍缩减至10倍等。

针对居民反映对康体设施诉求,梁耀鸿表示,该局规划及评估如何利用区内行人过路设施,连系到周边康体设施如石排湾水塘休憩区等,并与其他部门讨论完善配套,让居民更易抵达康体设施,以满足居民需求。另外,该地段附近在轻轨站设有天桥和无障碍设施。

然而,他未正面回应会否考虑更改该地段用途,只提及该地段发展未有具体定案,可以朝著兼容商业及住宅用途,或用于旅游发展这些方向。

工务局:缩减容积率为控制区内人口密度

在今日会议上,数位委员针对该地段最大许可地积比率倍数,从2015年发出规划条件图订定14.2倍缩减至10倍的原因表示疑惑。

梁耀鸿回应指,有关缩减容积率的问题,是考虑到评估该区人口密度有所增加,不适合再增加居住密度,所以将容积率从14.2倍减到10倍,透过限制容积率控制区内的人口密度。

他又表示,该局认为路环区已不适宜继续高密度发展住宅,附近交通亦未必可承载,应保持偏向低密度发展。有关容积率倍数参考周边地区做法,是相对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