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全体大会(资料相)
对立法会妨碍新闻自由,随意限制记者进场,甚至最终出动警方捉拿记者。这一系列动作若在过去发生,肯定教人匪疑所思。但在新特首岑浩辉「五个大胆」(大胆试、大胆闯、大胆改、大胆破、大胆立)的呼吁下,则公众可能有不同想法。
不过,我们仍然不应以阴谋论,将刻意限制记者采访、妨碍新闻自由的行为推到特区政府,包括岑特首的身上。毕竟岑的「五个大胆」并没有包括大胆拉人或大胆妨碍新闻自由。而在缺乏证据下作出某些推论确实有点武断。而笔者只能务实点,将之仅放在立法会这个层面来看。
事件是发生在立法会里,其导火线是部份记者被指为「不合作」。所谓「不合作」,是如立法会公关告诉记者所说的:「因昨日喺大会议室内叫你哋媒体嘅人离开,你哋冇离开,所以今日全程唔畀入。」只是,记者没离开大会议厅做了甚么?是在场内捣乱吗?是妨碍了会议进行吗?都不是,他们只是坚持留在会议厅内拍照,并未妨碍会议进行。而因为他们坚持留下拍照,履行记者的正常职责,翌日就被禁足进会议厅,以此惩罚「不听话」。作出这个荒谬的惩罚决定是谁?这当然不会是立法会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而是立法会的决定。
能够作出这个决定的,必然是立法会的执行委员会。这个执委会的第一项权限就是「订定行政管理的一般政策及其执行措施」,而订定妨碍新闻自由和媒体采访的措施,肯定是由执委会来决定的。
这个执委会是怎样组成的呢?就是立法会主席(高开贤)、副主席(崔世昌)、第一秘书(何润生)和第二秘书(施家伦)。这几位都是同事多年,不太好评论。但我只是想借此荒谬决定说点个人的感想。这个执委会算是立法会的领导机构,这四人里面,前面三位都是来自间选,只有施家伦是来自直选。通常能够敢于作出与公众有关的荒谬决定,多数不会是直选议员。因为作为直选议员,不管是否有金权加持,始终都要面对选民,选民觉得你太离谱,则在下次选举中无论如何都是有影响的。这里我不是要为某人加持,认为他作为直选选议员就一定会维护公众利益。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即使是直选议员,其背后都有其团体,若属管治联盟的团体,则在公众利益上就可能有不同的考量。
正如笔者一直颇为敬重的关姐,她当议员时也同属大胆敢言的人物。但因为她来自铁竿管治联盟的工联会,她的大胆发言也不能不受背后团体所制约。笔者也曾不止一次听过一些商界议员在私下月旦她,说「佢当自己系吴国昌?」意味着有些话吴国昌可以讲,因为无利益关系。但对背后团体牵涉着盘根错节利益关系的人来说,有些话就不一定能讲。所以,若执委会内就上述的决定需要投票的话,是三比一,抑或是四比零,就不大好说。
在澳门立法会的三十三个议席中,只有十四个是市民投票直选出来,其他十二个是间选、七个是政府委任。按理,直选议员有民意认受性,而且在三个来源中还算是占大份,应在立法会占主要角色才是正道。但在澳门的立法会中,直选议员却是被压低一头的。在整个议会中,非直选议员反而是主导了议会。如上述的执行委员会中,间选占四分三,而直选仅占四分之一。而这不单是这个委员会的特殊现象。看看其他八个常设的委员会的主席和秘书由谁担任,便可见一斑:
章程及任期委员会主席何润生,秘书黄显辉,两位都是间选;
第一常设委员会主席李静仪和秘书宋碧琪,都是直选,算是特殊;
第二常设委员会主席陈泽武和秘书林伦伟都是间选;
第三常设委员会主席黄显辉和秘书梁孙旭,一间一直;
土地及公共批给事务跟进委员会主席崔世平、秘书马志成,是一间选一官委;
公共财政事务跟进委员会主席黄洁贞、秘书叶兆佳,是一直一间;
公共行政事务跟进委员会主席郑安庭、秘书李振宇,是一直一间;
行政委员会主席梁安琪,间选。
在包括执行委员会的这九个常设委员会里,十二个间选议员中,除了陈亦立和王世民之外,其他十位都担负领导之职。而十四个直选议员中却仅有七人担任委员会主席或秘书。这种「民意倒挂」的议会结构,正是澳门立法会一直无法真正体现民意的原因之一。
而且,直选十四席远未到半数。而十四个直选议席中,来自商界及管治联盟的各大社团凭着丰富的资源在选举中亦尽享优势,所得的往往超过十席。2021年以前就只能剩下最多三至四席是没有包袱,有条件为民请命的议员(但有条件也不一定会落足心机为民请命哇)。而2021年「一国两制」重新演绎之后,自由开放阵营几乎团灭,立法会从此更是回天乏术。
今年九月,立法会又选举了,各位市民届时冒着酷暑,身水身汗去排队投票,原来投的仅是33份之14,而其他19席早就被人「运筹帷幄」决胜数里之外。思之,能不戚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