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24日电)彰化县赖姓男子为赶搭火车,行经二水乡海丰路平交道时,竟将已放下的遮断杆往上掀,骑车硬闯,幸好列车紧急煞车才未发生意外,法院近日依妨害舟车行驶安全罪判3年2月刑期。
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赖姓男子去年骑机车要赶到台铁二水站搭车,行经平交道前,不顾警铃已响,闪光灯号已显示,遮断杆也已放下,仍闯入轨道。
赖姓男子徒手往上掀起东侧遮断杆,骑车通过平交道,当时驾驶列车的司机员在距离约60公尺处发现有人闯入轨道,立即鸣笛并紧急煞车,赖姓男子冲撞西侧遮断杆后离去。
法官认为被告不顾公众交通往来安全,任意闯越平交道,如果遭火车撞击,可能造成火烧车或火车翻覆等事故,对火车行车安全有潜在重大危险,实无足取,参酌被告犯后仅坦承过失犯罪、否认故意犯罪等,依犯妨害舟车行驶安全罪,处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诉。(编辑:李明宗)11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