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岭木厂意外身亡工人梁伟健的家属及工业伤亡权益会,向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发公开信,指涉事的健丰木行被裁定违反《职安健条例》罚款12万元,当时驾驶铲车的司机最终没有被检控,感到十分失望、愤怒和不忿,促请林定国再审视情况,为判罚及不合理个案提出上诉,还家属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义。
公开信表示,木行雇主没有为梁伟健购买劳工保险,去年亦只是被法庭判处罚款8千元,多年来节省不少保费,但无需严惩,质疑日后雇主有何动力为雇员购买保险,如果动用补偿援助基金,家属可能需要长达六、七年时间追讨。
公开信指出,梁伟健去年3月在沙岭一个仓库工作期间,整理用来固定木条的帆布带,旁边的铲车司机当时从拖架货车卸下木条,木条突然跌下击中事主,他最终不治。法庭裁定木行违反职安条例,同意是工作程序出问题,不应以铲车卸货,应该以吊臂车等取代,即使用铲车卸货亦理应要有人看管,禁止其他人进入该范围,认为意外本应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