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38天审讯。辩方盘问检取被告赖振邦「3C工作室」证物的警员,警员作供表示,在拘捕行动前的训示中得知赖振邦涉串谋伤人的案件,但对其他与案相关人物、犯案手法不知情,亦不知道有其他人因案被捕。案件主管要求检取所有电子设备,不知道赖振邦身上是否带同手机,亦没有查问赖振邦现场哪一部手机是属于他,因当时处理大量证物,忽略问这些问题。
辩方问及,在现场没有看过手机内容,供词只是想「修补」为何当日没有查问哪部电话属赖振邦,以及他在场看到有许多政治立场卡片,认为「3C工作室」是「黄店」,检走现金以阻碍其运作,警员否认。警员确认数天后有致电联络赖振邦交还证物,辩方问如何得知赖振邦电话号码,警员表示记不起,亦不知道赖振邦姐夫张坚顺都在「3C工作室」工作。
另一名警员作供表示,2020年1月17日获指示拘捕张坚顺,辩方盘问下同意把张坚顺带返住所搜屋时,张坚顺曾叫太太致电赖振邦寻找律师,但赖振邦没有接听电话,得悉张坚顺太太是赖振邦姐姐,但张坚顺报称为货车司机,不知道他有从事电话维修。
另一警员在盘问下指2020年1月19日带赖振邦到长沙湾警署一房间,称接到指示执行调查队伍工作,即客观了解赖振邦背景,并非搜证一部份,没有在警诫下发问,事前亦没有向拘捕队伍了解赖振邦情况。
辩方续指调查报告记录了解赖振邦个人背景、政治立场以及与其他被捕人士关系,辩方质疑涉其他被捕人士是否与案有关,警员认为未必有关,只问被告与赖振邦是否同事、同学等,另当日只知道案件涉另外3位被告,赖振邦全部问题均没有回答。控方覆问下,警员确认在调查报告有纪录赖振邦「无任何资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