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揭街区之内的触觉引路带不完整。(来源:审计署)
特区政府用近10年时间展开视障人士无障碍步行设施工作,惟审计署揭发,即使有关工作未按计划完成、不完善,当局亦照单全收。除此,亦有部门未能反映工作实况,夸大数量、把进行中的工作视为完成。
审计署又批评所建的视障人士无障碍步行设施未能真正帮助视障人士出行,甚至个别区域的相关设施因规划不完善,更有可能对使用者构成危险, 只造得花了时间、浪费公帑的结果。
审计署今(17)日公布《视障人士的无障碍步行设施》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下称报告)。该报告只主要审计两个相关跨部门小组的工作成效,惟发现「小组在规划、执行、汇报等工作上均未如理想。」
据报告,特区政府于2013年设立了康复服务十年规划跨部门研究小组(下称研究小组),在2016年制订《2016至2025年康复服务十年规划》》(下称十年规划),其后又设立了康复服务十年规划跨部门策导小组(下称策导小组),致力推行相关规划及措施。故此,是次审计主要涉及研究及策导两小组在视障人士无障碍步行设施相关方案的工作。针对两研究小组的审查时间,前者则由其2013年12月成立至制订《康复服务十年规划》,后者在落实执行相关规划的时间则截至2023年6月。
该跨部门策导小组由时任社会文化司司长担任组长,社会工作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组成部门包括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法务局、民政总署、统计暨普查局、劳工事务局、卫生局、教育暨青年局、体育局、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社会保障基金、土地工务运输局、房屋局、交通事务局。
审计署批评该规划内容「存在完成时间不明确、具体需要执行的工作不明确、具体需完成的工作量不明确等三方面的问题。」
审计报告又指出,在制订「十年规划」过程中,研究小组并未以整体项目成果为导向,亦未能有效协调小组内不同部门的工作,其中涉及视障人士无障碍步行设施的34个短、中及长期阶段方案只是概括性描述,没有正式文件逐一说明每一方案由哪些部门协调分工及具体工作内容,难以从文字描述直接清晰确定软硬件建设项目的数量。
报告续指,由于「十年规划「的不明确,导致策导小组难以通过「十年规划」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监管及评估达标。即使有关部门按照既定该规划来执行工作,其产出亦难以让视障人士有效出行,具体问题包括则「所建设的设施欠缺触觉引路带接驳、主要公共场所欠缺触觉引路带接驳、触觉引路带建设欠缺连贯。」
审计报告揭部分主要公共场所欠缺触觉引路带接驳。(来源:审计署)
工作即只完成一半 只要部门填报为已达标便被接纳
审计署又发现,策导小组在2019及2020年的年度评检报告以「已执行及完成」来反映工作汇报表上的已开展方案数量,发现无论方案完成与否,只要已经开展,便会汇报为「已执行及完成」。另一方面,「策导小组」对各部门的方案是否达标及相关的工作情况,均交由有关部门自行判断并填报。由于有部分部门只要开展了工作便视方案为达标,即使尚未完成,只要部门填报为已达标,该小组均会接纳。
至于策导小组对部门执行工作的把关方面,审计署举例,如A部门负责中期阶段的其中一个方案,即以视障服务机构为起点到附近六类设施——公园、休憩区、活动中心、公共机构、医院、图书馆——设置触觉引路带的工作。然而, A部门在中期阶段却汇报偏离视障服务机构地点的工作。A部门则解释称,方案的工作于「十年规划」制订前已经完成,而最终策导小组亦接纳该说法,「没有核实方案是否完全按规划完成。」
经审计署人员实地观察后,发现A部门只完成其所负责工作的一半,即可以从视障服务机构沿触觉引路带前往的设施只有3类,原本应为6类。
有部门未能反映工作实况 夸大数量、把进行中的工作视为完成
审计署又发现,有个别部门在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度时未能反映实际情况,出现夸大数量,把进行中的工作视为完成,挪用其他部门的成果纳入自己部门作汇报等问题。
审计署又指出,由于「十年规划」方面的缺陷所构成的影响,加上在监督及汇报上未能有效把关,有关工作并未完成,但在在2017及2020向行政长官所提交的短期、中期阶段的两份年度评检报告的资讯却反映完成率均为100%。
针对有关跨部门年度评检报告,审计署促当局认真检查,核实内容准确无误才可采信,而相关部门亦应全面检视工作上的各种不足,加快填补漏洞,尽最大努力兑现既有的承诺。
接受、跟进建议 社工局: 「十年规划」工作内容十分复杂
审计报告亦附载策导小组的书面回应。社工局局长韩卫在回复中指出,康复服务十年规划跨部门研究小组已于2016年11月22日被废止。基于研究小组的工作由时任社工局长负责协调,故他以社工局长及策导小组副组长的身份,表明接纳审计报告提出的三项建议,策导小组将会跟进有关工作。
他又指出,「十年规划」涉及多个部门,且工作内容十分复杂,工作安排上有其现实的原,亦确实存在改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