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敏莉出任终审法院代院长 终院三法官仍缺一人

本(9)月19日,宋敏莉(第一排左三)以终审法院代院长身份会见来访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向东一行人。(来源:法院网站)

终审法院前院长岑浩辉于8月28日宣布参选特首,同日辞任终审法院院长、终审法院法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职务,意味著终审法院院长位置从8月底起悬空,法官数亦从三人变为两人。然而,院长一职须有人代为出任,据法院消息,现时代院长则为法官宋敏莉。

本(9)月19日,宋敏莉以终审法院代院长身份会见来访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向东一行人。(来源:法院网站)

根据法院发布消息,近期宋敏莉以终审法院代院长身份出席活动。在本(9)月19日,她代表法院会见来访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向东一行人。这亦是自岑浩辉辞职后法院首次对外活动,证实其出任代院长一职。

代院长由终院年资较高者出任

现时仍在终审法院服务的两名法官即宋敏莉及司徒民正,两者分别由2012年1月起就任、以及从2019年11月就任。

按照《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在选任代院长一职上,「终审法院院长一职出缺、不在或回避时,由符合终审法院院长条件并在终审法院年资最久的法官以兼职制度代任。」即现由年资较高的宋敏莉代任终审法院院长。除了担任法官及院长的职务外,院长还须确保终审法院的正常运作,以及领导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不过,宋敏莉同时亦身兼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席一职,她则未有公开讲述两职位工作会否有冲突。

宋敏莉同时身兼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席一职。

至于正式的终审法院院长则须由行政长官任命,候选人必须是中国籍澳门永久性居民,且在具有该法院编制内职位的法官中选任。根据《司法组织纲要法》,终审法院院长任期为三年,可续任。在上一次岑浩辉续任终院院长则是2023年12月19日。

此外,根据《基本法》,院长免职与任职都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终院仍缺一法官职

除辞去院长一职外,岑浩辉亦辞去法官身份。按规定,终审法院须有三名法官,当中包括由行政长官任命的终审法院院长,目前仍有一个法官职位空缺须补充。

终审及中级法院大楼。

《基本法》规定,各级法院的法官必须先经一个由当地法官、律师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推荐法官独立委员会的推荐,再由行政长官任命。该委员会由行政长官任命的七名澳门当地人士组成;其中澳门编制的法官一名、律师一名,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五名。除向行政长官推荐法官人选外,委员会职责还包括分别向行政长官推荐法官委员会及检察官委员会的两名社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