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24日电)环境部26日环评大会将审查四接环评,而本案也是环保署升格为环境部后,首宗两案并陈送大会的案件。回顾环保署时期,两案并陈多见于矿业开发,能源发电业则以深澳电厂环差案最为人所知。
环境部将于26日环评大会中审查「协和发电厂更新改建计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初稿」(四接环评)。本案在初审会议中,经环委投票决议两案并陈(建议通过及不同意开发)送审。
环境部表示,此案也是由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升格为环境部后,首宗初审会议建议两案并陈的环评案。
环境部说,其实过去两案并陈的情况,较常出现在民间开发案,尤其是与矿业开发相关的案件;公共工程类的环评较少出现类似的情况,若同样以能源发电业来看,前次两案并陈可回溯至深澳电厂环差案。
根据资料,台电公司以调降机组容量、降低空污排放量等为由,提出「深澳发电厂更新扩建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第1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暨变更审查结论」案(深澳电厂环差案)送审。该案在民国107年3月14日第328次环评委员会(环评大会)表决审核修正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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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署会议记录,环评大会委员就「审核修正通过」与「应就变更内容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估」2案进行表决,结果以8比8同票,最后由会议主席、时任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裁示下通过。
时间再往回推,国光石化环评案历经5次初审会议,于100年同样做出「认定不应开发」及「有条件通过」两案并陈的建议,送大会审查。然而与深澳环差案不同的是,国光石化最终在环评大会审查完成之前,就由时任总统马英九宣布不支持而撤案。(编辑:陈政伟)11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