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总部 (资料相)
台湾大陆委员会自本月27日起调内地,香港及澳门旅游警示为「橙色」灯号,并建议台湾人避免非必要旅行。特区政府昨(29)晚十一时许发稿,批话台湾「藉所谓调升旅游警示,肆意抹黑本澳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建设,歪曲本澳政治及社会发展情况,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表示强烈不满并予以严厉谴责。」
台湾大陆委员会日前发稿,指出内地、港澳近年持续增/修「国安法」,而目前已有相当多起台湾人赴内地「遭非法扣押、留置、盘查等情形。」近期内地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严重威胁」台湾人赴内地、港澳之人身安全,政府经整体评估,认有必要自本月27日起提升赴内地、港澳旅游警示为「橙色」,建议避免非必要赴陆港澳旅行。
新闻局昨晚发稿 强烈反对台湾当局诋毁抹黑本澳
特区政府又在稿中指出,台湾当局为求「政治私利」,「罔顾客观事实」,公然污蔑本澳法治和人权状况,「企图在岛内制造恐慌、破坏澳台两地民众交往,足见其用意之险恶、手段之卑劣。特区政府郑重呼吁台湾当局真诚顾念台湾民众福祉,珍视两地民众情感,停止利用本澳进行各种政治操弄,损人害己。」
特区政府又指,澳门特区作为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自《维护国家安全法》2009年制订生效以来,本澳社会经济繁荣发展,民生显著改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去年该法的修订广泛借鉴了不同法域的立法经验,遵守适用于澳门特区的相关国际人权公约规定,遵循本澳法制传统,尊重本澳社会实际情况,充分保障居民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特区政府又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法制进一步健全,对本澳的发展起到正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澳门仍然是全球其中一个最安全、最具经济活力的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到访旅客持续增长,经济表现亦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充分肯定和高度期待。」
特区政府重申,《维护国家安全法》对任何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与国际法准则保持一致,当中罪刑厘定、预防性措施和诉讼程序完全符合本澳刑事法律传统,皆受到明晰、严格限定。法律仅针对和制裁极少数意欲危害国家和本澳安全的人,一般来澳旅客毋须担心误堕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