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备发展与精进之研析

国防安全小组 / 思想坦克 2024 年 10 月 29 日 
● 一、前言
● 二、国防产业发展政策回顾
● 三、国防产业发展政策现况
四、我国防军备获得途径
● 五、政策建议(代结语)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在国防科技研发领域的自主性愈来愈强,此得益于政府与学术界的密切合作,以及对高科技的持续投资。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已在多所顶尖大学建立国防科技学研中心,这些中心不仅担任智库角色,而且提供国防科技发展策略方向,还结合国防科技需求单位,共同拟定研究方向与人才培育计划。此外,政府也鼓励跨部会、跨校与跨领域的合作,以深化国防科技实力,这些进展加强国防自主能力,同时也为台湾国际地位提供更强而有力的支持。

国防自主因涉高科技技术,先进国家莫不将其视为法宝,不肯轻易外传,加以我国受中共外交打压,更难获得高科技装备与技术,发展国防自主之路可谓备尝艰辛。现行武器与系统则以美军现役装备为主规划采购,由于关键性零组件国际采购困难,遂开发自制选项,另受限国内技术及工艺水准,有能力自制者甚少,仍须仰赖外购,但可透过工合要求技术移转,惟仍受诸多限制,特别是高阶装备始终无法获得突破◦上述困境,值得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与寻求改善,本文分从国防产业发展政策回顾、国防产业发展政策现况、国防军备因应策略及政策建议等面向,析论如后。

二、国防产业发展政策回顾

我国国防产业发展政策历经多年的演变,从早期的自主研发(仿制)到现在的国际合作,根据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中科院)的报告,台湾将国防产业视为重要的战略产业,并透过「以国防支援经济,以经济建构国防」的政策指导,强化航太、船舰及资安等三大产业的基础。此外,我国也透过国防产品外销,建立700余家优良合格供应商之自主国防供应链体系,提升国防自主能力,并为台湾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图片来源:翻摄自中科院网页

2002年3月1日施行的《国防法》第22条自制优先与技术转移之规定,初步明定军需外购的相关规范。中科院配合经济部执行《军品释商科技专案计划》,引导产业界参与军品研制与技术应用开发,建立国防科研与民生产业价值转化机制,运用本身国防科技核心能量、系统整合的经验,结合厂商既有的优势协助技术开发,技术辅导厂商投入新型/代用/消失性商源军品研制。2019年6月19日公布《国防产业发展条例》,在兼顾国防安全与经济发展需求下,有效结合政府资源与民间产、学、研之能量,投入国防科技研发工作,运用国外工合时机争取关键技术移转等作为,并借由军购案之额度核予积点,将国防科技与工业能量植基民间,达成「满足国防安全需求」与「创造产业经济效益」双赢目标。

三、国防产业发展政策现况

我国国防产业发展政策聚焦于强化自主防卫能力和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政府已将国防产业列为创新产业的重点领域之一,冀透过结合民间力量,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达成独立自主的国防建设。国防部制定《国防产业发展条例》,旨在激励国内厂商投资意愿,进而扩大市场规模,故国防产业得以永续发展,并创造「经济建构国防、国防支援经济」的良性循环。惟相关开发研制项目仍需持续强化,举例说明如下:

(一)高阶军用钢材制钢工艺落后

针对战车装甲及砲管研制,国内各大钢厂因无开发诱因,大多无法生产军规级产品,仅少数试产出货,与原厂产制钢材仍存有重量较重及磨耗较快等劣势。

(二)无人载具(含水下载具)开发

无人载具的开发,包括无人机、无人船及水下载具,国内厂商随著人工智慧(AI)和机器学习技术的进步,无人载具的自主导航和决策能力虽有提升,亦可在复杂作战环境中运作。然而,就军事决策能力而言,仍嫌不足,须将其纳为长期发展目标。

(三)战机发展欠缺核心关键技术

我国虽具有战机研发能力,但有关新一代战机发动机及航电(含雷达及光电)关键技术,尚无法突破,未来应持续透过国际技术合作,强化战机研制能力。

四、我国防军备获得途径

我国国防军备因应策略,旨在透过强化军事训练、调整兵力结构,以及发展不对称战力来确保国家安全。此外,国防部以经济有效的方式运用资源,推动不对称战力的发展,确保能够拒止敌方的攻击。是故建立一个坚固的国防体系,不仅能够拒敌进犯,也能达到守土卫民的效果。国军军事采购策略概区分军事采购、商购采购、科技研发三种方式,胪列说明如后。

(一)军事采购作业

军购案实际上就是政府对政府的委任合约,即透过美国官方协助采购所需的武器装备等系统,依据就是美国的《武器输出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 Act, AECA)、《联邦采购规则》(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 FAR)、《安全援助管理手册》(Security Assistance Management Manual, SAMM)等法规,均是安全援助执行机构(Implementing Agencies, IAs)作业之重要参据,军方主管单位必须熟稔。

(二)商购采购作业

当需求项目国内未产制,中科院也无是类开发项目时,即会实施商购采购作业招标动作,属不宜或无法采军购案执行时之过渡做法(如1992年拉法叶舰、幻象战机、1994年采购爱二飞弹系统案等)。

(三)科技研发自制

中科院是我国的国防科技研发机构,专注于自主武器系统的研发,强化国防力量和满足国军的作战需求。近年来,该院也开发金属3D列印技术,用于制造军事装备的关键零件及消失性商源的需求。此外,该院也同时与航发、海发、战发中心结合民间企业与学校单位合作,依国军需求共同研发各项武器装备,同时促进相关科技领域的创新与进步。

五、政策建议(代结语)

国防部建案有其优序排列,但囿于国防预算的局限性,仍有排挤效应,未来军购案如何在樽节公帑的考量下,转为开发自制应有完整规画,相关政策建议如下◦

(一)整合需求统一筹建,构型一致简约后勤

国防部在现行的采购选项中,多为各军种自行建案,如中科院军种委制案各型车辆载台复杂,且仅为商用规格,不但形成后勤保修压力,未来应整合需求统一筹建,并要求采用军规产品,且力求构型一致简约后勤量能。

(二)提升国军资安能力,确保整体资安防护

国军网路现虽属实体隔离,但仍易受内部破坏与外部资讯转入时的渗透攻击,各种电脑设备都有其系统程式原始码,易受开发方管控,故各级资安单位应访查具备优势资讯能力的国内厂商,开发属于台湾研发产制、并采购符合国际认证的资安设备,以真正防护内部伺服器与环岛网路的节点攻击。

(三)加强军科民研品项,提升国防产业实力

中科院不仅拥有在全球军工企业中排名第60的美名,而且在无人机和飞弹系统的自制率上也有亮眼的成就。未来应将研发系统交由民间执行,国防部主导开发,研析主力项目(如中型无人机种、高空火箭),并透过合作投资、确保关键供应等措施,提升我国防工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参考资料中文一、全国法规资料库,《军费预算执行及支付结报规定》。二、周右升‧黄珮娴,〈浅谈军购案执行实务〉,国防部主计局《主计季刊》。三、林桂萍,〈如何有效管控军事投资个案执行-军投预算管理资讯系统建置规划〉,国防部主计局《主计季刊》。四、国防部,〈国军武器装备获得建案作业规定〉。五、国防部,〈国军军事投资建案作业规定〉。六、国防部,〈国军对美军购案「发价书需求信函(LOR for LOA)」 递交作业管制作法〉。七、国防部,〈国军对美军购案执行验收结案管制作业要点〉。英文1.U.S.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University. Security Cooperation Billing Handbook.2.U.S.Department of Defense. Financial Management Regulation Volume 15: “Security Cooperation Policy”3.U.S.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Agency. Security Assistance Management Manual.

「台湾智库」秉关心国防事务,编组「国防安全小组」,深入研究国防相关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详见「国防安全」专栏),盼有助国防事务的改革与精进。未来「台湾智库国防小组」将在既有基础之上,持续扩大研究能量与提出建言,为国防事务改革做出实质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