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涉及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36天审讯。首被告何卓为被捕后,在警诫录影会面中被警员问起当年2月初罗湖港铁站爆炸事件,何卓为称事发前,另一被告吴子乐在通讯群组发讯息指「想用炸弹封关」,吴子乐与另一被告带同电路板与缠绕电线,到宏创方503室内,相信吴子乐等人与罗湖事件有关。
第五次警诫录影会面中,何卓为表示吴子乐曾问会否协助,何卓为称自己表示「唔做呢啲嘢」、「唔得闲」。何卓为称翌日下午在粉岭梧桐河钓鱼,至5时许,从新闻得悉罗湖站事件,联想到吴子乐等人前一日在503室的行为,相信事件与对方有关。
警员在录影会面提到,闭路电视拍摄到何卓为、李嘉滨及吴子乐在宏创方出现,何卓为坚称自己并无与两人同时出现过,吴子乐离开宏创方时,自己亦外出买饮料,并非与吴子乐同行,也看不到对方把纸袋转交他人。
何卓为代表律师盘问警员,指警员与同队警署警长、警长及另一警员,曾在青衣警署接见室内殴打何卓为,迫使何卓为交出手机密码,警员与何卓为进行补录警诫供词时,也没有让何卓为查看内容,便要求他签署,警员不同意。
警员另确认在拘捕何卓为前,曾参与明爱医院、深圳湾及罗湖站等3宗爆炸案的调查,包括协助搜查闭路电视等,但角色并非调查警员,也不知道3月6日至7日期间是否有刑事情报科同事监视何卓为,但称相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