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续播放首被告何卓为的警诫录影会面,何卓为称自己无参与过任何计划或制作,只是借宏创坊单位给另一被告李嘉滨,何卓为否认自己与涉案通讯群组频道有关,从李嘉滨口中得知频道管理员身处海外。
在录影会面中,何卓为称自己当时居于503室,经常出出入入买酒,亦曾带女友上503室庆祝生日,何卓为承认自己曾上过1008室数次,曾经协助搬床,当时不见单位内有化学品。被问到2020年明爱医院爆炸事件前的情况,何卓为表示自己离开了宏创方,其他事并不知情,自己有时会下楼为两人开门,但重申两人在单位内所做任何事,他都不在场,503室内的玻璃瓶、煲及电磁炉都不属于他本人。
录影会面的警员供称,完成首次录影会面后,何卓为曾经再与两名法律代表开会,及后他把何卓为交还值日官看管,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来自何卓为的投诉,之后警方带何卓为到503室搜查,警员在警方私家车上检取何卓为身上衣物、并提供衣物给何卓为更换;搜屋后返回青衣警署,之后再与何卓为进行警诫录影会面。
何卓为在第二次警诫录影会面中,提到李嘉滨曾在一个通讯群组发送影片,相信对方在503室内为炸药做实验,何卓为称自己「无即刻同佢反面」,但立定决心搬走。第三次警诫录影会面中,何卓为则提到,明爱医院炸弹事件后,李嘉滨曾在一个通讯群组内表示「我放啦,我搞掂左」、「个烟弹成功左」亦找了人把风。
第四次录影会面中,警员问及深圳湾口岸返港大堂男厕外垃圾桶发生爆炸,怀疑何卓为串谋李嘉滨与吴子乐制造炸弹,转交其他人及放置到深圳湾,问何卓为当日身处位置及做甚么,何卓为称不记得,又指自己看新闻才得悉深圳湾事件,当日也不曾到过附近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