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退休给付有别遭监院纠正 中市府将核实提拨

台中市府被指办理县市合并的劳工退休给付竟差别待遇,不符劳动法令应全国一致适用,今天遭监院纠正﹔中市府表示,基于照顾员工的义务与责任,将依规检讨、核实提拨退休金。

台中市府今天晚间透过文字稿表示,经追溯陈情人当时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应符合自民国87年7月1日起适用劳动基准法,但原台中县政府未将陈情人纳入适用劳基法员额内,县市合并后移拨都市发展局的旧制劳基法人员名册内亦无该员,因此无从计算其旧制年资。

市府指出,都发局曾召开「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调阅相关公文厘清该员新旧制年资问题,基于照顾员工的义务与责任,后续接获监察院正式公文后,将进一步厘清监察院各项意见,以劳工权益为优先,依规检讨并核实编列提拨退休准备金。

监委赖振昌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监察院受理民众陈情,从民国86年5月1日开始任职于原台中县政府工务处工程科违章建筑拆除队临时工,在县市合并后,才转到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

赖振昌说,据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称,陈诉人没有在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拆除队95年1月16日奉准签的劳工退休金新(旧)制清册名单里面,不符合资格,无法结清旧制年资,但原台中市政府相同工作性质的员工,却可计算旧制年资,实属不公。

赖振昌指出,台中市政府在办理县市合并的劳工退休给付竟差别待遇,不符劳动法令应全国一致适用;都市发展局与秘书处遇事畏难规避、互相推诿,罔顾弱势劳工权益,遭监院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