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上半年接获9宗投诉无薪假个案 涉及11人次

除了本地雇员,外雇亦会到劳工局求助 (资料图片)

劳工局表示,由本年1月至6月局方接获雇员投诉被雇主停工并涉及无薪假的个案共9宗,涉及11人次。

工联副理事长、直选议员李静仪关注雇员被要求停工或无薪假事直,并倡应因应此两种情况设立保障制度。

李静仪在上(7)月初中的书面质询指出,本澳发生不少要求雇员放无薪假或停工的个案,尽管当局强调「无薪假需通过劳资双方协议才能实施」,但现实中员工为保住饭碗,「即使承受著沉重的供楼和养家压力,亦只能无奈『配合』,雇员对无薪假根本是处于被动情况。」早前,有本澳企业向雇员发放「无薪假同意书」,劳工事务局称已主动约见公司,而事件亦引起社会关注。

本澳大型连锁品牌免税店DFS早前要求所有雇员须于七月及八日放六日无薪假。劳工局局长黄志雄于6月末回应事件时称,「暂时无接获本地雇员的任何投诉,无薪假必须劳资双方协议才能实施」,若有雇员认为权益受损,可向当局反映和投诉,经当局调查证实输入外雇影响本地人,可废止外雇额。其后,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8月在立法会回应该事件时指出,不评论个案,但政府考虑该公司的外雇额续期。

据本地媒体Allin 8月26日的报道,DSF已开始解雇外地员工,而公司在回复该媒体查询指因本澳精品零售市场持续「急速变化」,「遗憾地」 有5%的员工将离开公司。

李静仪在质询中又要求当局交代按现有机制有甚么进措施、以及当本地人被要求放无薪假而开工不足,但同时相关企业聘有外雇,如何保障本地人优先就业原则等。

直选议员李静仪 (资料相片)

在回复李静仪质询,劳工局又指出,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无薪假必须由劳资双方协商同意,雇主不能单方面自行安排。倘若因双方未能就无薪假达成协议而解雇雇员,则属于雇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按法赔偿。

该局又指出,「2024年1月至6月,本局接获雇员投诉被雇主停工并涉及无薪假的个案共9宗,涉及11人次。」

劳工局:若雇而明显减低本地雇员权利 全部或部份废止外雇聘用许可

劳工局又重申,若雇主在聘有外地雇员的情况下安排本地雇员放无薪假,或因聘用外地雇员而明显减低本地雇员权利,均属违反《聘用外地雇员法》的规定,局方必定依法对有关雇主提起程序,并全部或部份废止有关聘用许可;若企业因应经济环境及营运状况而须与雇员终止工作关系,本局会监察企业切实履行同类职业的外地雇员必先退场,以保障本地雇员优先持续就业。

至于有关于停工保障机制事宜,该局则指出原来的保障机制所指的雇员有权收取的停工补偿会低于法定最低工资金额,是故特区政府在听取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劳资双方代表的意见后,当年提交《雇员的最低工资》法案时便建议废止该法令,并获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局又指出,雇员倘发现自身劳动权益受损,可向局方反映及投诉,当局必依法保障雇员劳动权益,同时持续检讨及完善有关保障劳动权益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