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管工疑利用工地以人脸识别登记系统之便,聘取6名工人后,涉嫌用其中一名管工的容貌为6人登记,叫该6名工人均不用上班,每日由该管工为6人「扫面」,以伪造出勤记录,从而骗取薪酬25万元。廉署经调查后发现事件涉欺诈,拘控合共8名涉案人士,其中包括两名管工的5名被告,今(8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欺诈罪,裁判官王证瑜把案件押后至9月1日,以听取该5名认罪被告的求情及判刑,余下3被告亦于同一天再提讯。
认罪的5名被告:邓宇程,44岁,实力工程有限公司(实力工程)前助理总管工;陈天翰,43岁,实力工程前管工;以及三名建筑工人:赵剑云、蔡勇及麦志健,年龄介乎35至56岁,他们承认6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同案另涉3名被告,即实力工程前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桥,以及两名建筑工人施国成及庄锦雄,他们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时并无答辩,案件同样押后至9月1日再提讯。
案情透露,实力工程于2021年6月获聘为尖沙咀一个商厦建筑项目的主承建商。邓宇程及陈天翰是实力工程的助理总管工及管工,负责监督该工地的运作。
该项目的建筑工人,须透过人脸辨识系统登记容貌,并要「扫面」,方能进入工地,他们每天上下班时,透过系统扫描脸部以登记值勤纪录。实力工程会按工人的值勤情况,每月计算及发放工资。
邓宇程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先后介绍赵剑云、蔡勇及麦志健及其他等合共6名人士到工地任杂工,任管工的陈天翰要为6人在人脸辨识系统登记容貌。
相关值勤纪录显示,6名工人分别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实力工程向分判商发放工资共逾25万元。惟廉署调查发现,邓宇程向建筑工人表示他们无须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资最终被转交予邓宇程及陈天翰。
廉署调查显示,陈天翰在邓宇程安排下,擅自更改该六名建筑工人在人脸辨识系统内的登记纪录,全部换上陈天翰的容貌,以便扫描脸部伪造值勤纪录。
案件编号:WKCC 196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