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收费行为

内地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将于2月15日起实施。

司法部、财政部、中证监阐述有关规定,提到部分中介机构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诱发财务造假等问题,现时针对具体收费行为的监管缺乏相应规范。新规定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新措施明确了相关收费原则,例如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可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不得以审计结果或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当局相信,新规定可增强中介机构独立性,不影响正常收费行为,又指绝大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能够规范收费。

当局提到,部分地方政府希望透过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奖励,提高当地企业成功上市机率,带动区域经济的示范效应,但引致区域之间恶性竞争,增加财政负担,亦可能诱导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偏离「看门人」的角色。因此,需要约束地方政府的奖励行为,促使公司上市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