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港铁元朗站7.21事件的3名「白衣人」,早前于区域法院承认暴动罪,其中两人另外承认串谋伤人罪,分别判监禁4年8个月至5年3个月。3名被告依次为吴伟德、王浩升及郑文杰。
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说,这场暴动令社会上不同政见人士的关系完全破裂。辩方律师称3名被告在暴动中的角色次要,但法庭不同意,他们虽然非首批到场,但参与了最严重及最暴力的部分,例如郑文杰事发时站在闸机的前线,3名被告积极参与暴动,与辩方律师的说法南辕北辙。
法官说,本案是早有预谋、有计划,白衣人预先准备好标志、铁通、藤条等,提前到元朗站,并直接前往付费区。其中吴伟德一方指案发时被告是一时冲动,在收到电话指朋友遇事,才前往元朗站,但法庭不接纳,因为暴动早有预谋,而且被告入站后,戴上手套进入付费区内袭击人。
至于王浩升一方称,被告于晚饭时,得知将会有黑衣人到围村进行破坏,他获邀协助保卫围村,法官表示,被告早已知白衣人会用藤条袭击他人、有预谋作「私了」,但仍参与。而吴伟德与王浩升承认的串谋伤人罪,更是与冲动无关。
法官表示,3名被告在暴动中的参与程度和角色,比案例中的部分被告更严重,判吴伟德入狱4年8个月、王浩升入狱5年3个月、郑文杰入狱5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