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2日電)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以專家學者身分出任健保署共擬會委員,遭質疑有角色衝突。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以現行相關法律考量,民意代表確實不適合,將修正規定,2月底下屆專家會議適用。
石崇良今天出席「乳癌HER2雙標靶皮下注射劑型」給付記者會,會後被媒體問到目前健保署的專家會議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是否有立委身兼專家委員,他證實此事,並說明已經著手修訂新規定,明訂具民意代表不宜擔任健保相關會議委員或代表。
石崇良說明,民意代表不宜擔任健保相關會議委員或代表,是根據3大法律考量,第1個法律考量是「大法官釋憲第149號解釋」,民意代表兼職須考慮立法和行政權分立原則,健保署執行健保相關業務屬行政權行使,與立法者身分可能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