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公布,同意国泰君安以新增近59.86亿股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多于100亿元人民币。
国泰君安将于1年内制定并上报具体整合方案,明确时间表,妥善有序推进整合工作。另外,要在承诺时限内,稳妥有序完成海通期货、国泰君安期货的整合工作。
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国泰君安应当切实做好与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的风险隔离,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严防利益冲突及输送风险。
中证监指,两家公司应当有序推进吸收合并工作,落实相关业务、客户及员工衔接安置方案,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吸收合并完成后,海通证券依法解散,其分支机构变更为国泰君安分支机构。
另外,中证监亦核准国泰君安成为富国基金、海富通基金、海通期货的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成为后两者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