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持械行劫案男子被控抢劫罪提堂 案件押后至4月再讯

上水于本周三发生持械行劫案,数名男子涉嫌行劫一间金行约86件首饰,价值约150万元。其中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被控抢劫罪,案件今早于屯门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至4月11日于粉岭法院再讯,以待进一步调查,包括闭路电视片段等,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批准押后。被告申请保释被拒,期间须还押候讯。

23岁的男被告报称装修工人,被控一项抢劫罪。控罪指,他于本月15日在上水新丰路,与其他人士抢劫一间金行,劫去大约86件首饰,价值约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