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弊案,北检终于演完第一季。起诉书洋洋洒洒,仿佛要制造磬竹难书之感。可惜不如镜周刊精采,而且侦办效率也不及三立电视,人家不到一个月就取得「铁证」,一路引导检方办案。这本十万字起诉书不只是柯文哲的罪状,更是北检扮演政治鹰犬最有力证明。检方以excel文件作为收贿「铁证」,那么起诉书就是检方「政治办案」的自白书。
四个月来,检方与柯文哲肉搏斗智,最后只拿出「某时地亲自收受1500万」,没有金流与具体人时地,唯一物证是随身碟里一个excsl档案,而且还是推论记载「1500万元贿款」。另外,检方依柯P在大选传讯黄珊珊「小沈已给过」推论有收贿。怎知简讯所指不是政治献金?若此简讯是收贿证据,为何不追究黄珊珊是否合谋?
京华城案的起诉内容矛盾甚多,若非把政治献金案同时侦结,藉柯文哲汲营政商关系捞金等投机堕落行径,四案共求刑28.5年,怎能营造出第三大党主席十恶不赦的形象?
柯文哲处理京华城案明显图利,但检方起诉收贿并未找到有力证据。推论所得的1710万,相对检方认定业者获利121亿,对价关系不合理;相对于市议员应晓薇收受5250万贿款,更是与影响力高下不符。检方是真的不在意破绽,还是因背负「政治使命」,即便证据不足,也得入人于重罪?
此案不寻常在于,主角是第三大党主席,赖总统的最大政敌。侦办过程,特定媒体空前全程介入,起诉书几乎就是特定媒体的报导合辑。政府默许检方与特定媒体联手办案,进行认知作战,不仅未审先判,还介入民众党事务,如判定柯文哲请辞信生效,挑起党内内哄。这背后若无强烈政治力干预,其谁能信?
北检大办四个月并未斩获太多司法证据,但藉媒体认知作战,搞倒民众党、裂解在野党版图已有成果。若与郑文灿案华亚科案相比,更能看出柯案政治力斧凿斑斑。
郑案仅华亚科收贿五百万,起诉书就有十万字,证据包括行贿者承认犯行、现钞物证和监听录音与照片等,桃检依《贪污治罪条例》职务上行为受贿罪嫌起诉,求处12年重刑。柯案则是四案齐发,堆出十万字起诉书。证据力远不及郑案,京华城部分,涉收贿1710万,北检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求处最高刑期10年。
郑柯两案政治操作最大差别在于,桃检「大事化小」,侦办另查到的六百多万不明来源现金,并未同时调查,是否与本案有关或者是他案,都被压下不表。反观柯案,北检连押四个月,极力扩张京华城案调查,连结政治献金案所得,一并起诉加码求刑至28.5年,形成「比民进党还贪婪」的形象。
郑案是收敛处理,管控政治后座力重伤民进党。柯案则是株连全党,要办到寸草不生,再无民众党重起之时。
北检不负使命,走险违法也要摧毁柯文哲白色人设。令人质疑为服务政治,司法的超然公正是何等廉价可弃。不过,赖总统连大法官都当作鹰犬使唤,北检还能有多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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