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知道:
(1)根据法规,「圆形绿灯」可以直行、左转或右转;「箭头绿灯」仅准许车辆依箭头指示的方向行驶。
(2)民众如果在「圆形绿灯」情况下未依规定左转,可能触犯《道交条例》第 48 条或第 60 条「不依号志指示行驶」,处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罚锾,并非 24,000 元。
(3)警方表示,有关《道交条例》第 43 条、第 48 条及第 60 条的规定,仍须视个案状况而定。
圆形绿灯不左转罚 24,000 元?
原始谣传版本:
圆形绿灯如果不左转就会被罚24000危险驾驶
主要在社群平台流传这样的影片:
「行车管制号志各灯号显示之意义如左:
一、圆形绿灯
(一)在无其他标志、标线禁制或指示下,圆形绿灯表示准许车辆直行或左、右转。
(二)在未设行人专用号志之处,圆形绿灯准许行人直行穿越道路。
二、箭头绿灯
(一)箭头绿灯表示仅准许车辆依箭头指示之方向行驶。
(二)在未设行人专用号志之处,直行箭头绿灯准许行人直行穿越道路。」
依上述规定所示,圆形绿灯表示准许车辆「直行」或「左、右转」,箭头绿灯表示仅准许车辆依「箭头指示之方向」行驶。
因此,如果驾驶人行驶于内侧车道,遇前方为「圆形绿灯」,在确保对向无来车及安全无虞时,可直接左转弯;但假如对向无来车,处于安全无虞状态,且无其他特殊原因考量,驾驶却占用内侧车道未左转弯,或占用内侧车道,直至左转箭头灯号亮起后才左转弯,则可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8 条 1 项 2 款规定「汽车驾驶人转弯时,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或是第 60 条 2 项 3 款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处新台币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实际裁罚情况仍需视个案状况而定。
警方也表示,如果驾驶人有「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而影响其他用路人权益,甚至严重危害交通秩序的违规行为,可能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3 条 1 项 4 款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处新台币 6,000 元以上 36,000 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实际裁罚情况同样需视个案状况而定。
简单来说,如果号志显示为圆形绿灯,用路人可以左转,并不需要等待左转专用灯;如果是箭头绿灯,则需要等到左转箭头出现后,才可以左转。
不少县市的警察局都曾发布图片或影片,详解 2 种绿灯号志。综合宜兰县政府警察局、彰化县警察局、云林县警察局、第 214 条第 1 项第 1 条规定「圆形绿灯与箭头绿灯不得并亮」,因此,不可能出现两个绿灯号志都亮的情况。
「圆形绿灯不左转是占用车道,罚 24,000 元」的说法是否正确?
有关传言正确性,可以检视过去发生过的案例。中时新闻网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的报导,曾有一名驾驶行经彰化市彰水路与线东路口,当时号志为「圆形绿灯」,但驾驶并未左转,而是等到红灯后出现「左转箭头绿灯」才左转,结果遭到后方车辆举发。
以该十字路口为例,红绿灯属于「四灯式号志」(上方图表右中与左下号志),一般车辆要左转有 2 种情境:(一)圆形绿灯亮起时,车辆可以左转;(二)红灯亮起后,出现左转箭头绿灯,车辆可以左转。
当时警方检视民众提供的检举影片,认定该车驾驶在「圆形绿灯」情况下停等,没有左转,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第 48 条第 1 项第 2 款开罚,根据《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这项规定并无特别分汽车或机车,开罚的金额为 600 元。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8 条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60 条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3 条
宜兰县政府警察局 – 圆形绿灯箭头绿灯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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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警察局
云林县警察局
屏东县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
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 –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 214 条
中时新闻网 – 路口绿灯亮没左转挨罚 民怨︰陷阱
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 –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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