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证】身分证第三码0-5口音却不像台湾人?冒用身分证?须户政查验

你可以先知道:

(1)外籍人士归化取得我国国民身分后,其身分证字号的英文字母及第三码数字,确实不会使用一般常见的 0 至 5。

(2)法务部调查局的职掌范围并不包含处理国民身分证遭冒用等户政相关业务。

网传讯息声称:「若身分证第三码为 0 至 5,却有著不是台湾人的口音,很可能为被冒用身分的台湾人,建议拍照上传至法务部调查局检举伪造文书。」经查证,外籍人士归化取得台湾身分证后,其身分证字号第三码不会是常见的 0 至 5。但为避免标签化,户政机关并未公开具体对应数字。针对身分冒用或伪造的问题,须由户政事务所进行实质查验与认定,不宜仅依口音进行判断或检举。此外,检举伪造身分非属法务部调查局职权,若民众确有怀疑冒用身分的情况,应通报警方处理。

网传身份证第三码是0-5却不是台湾人的口音,很可能是被冒用?

原始谣传版本:

小心匪谍就在你身边。
如果身份证第三码是0-5却有著不是台湾人的口音,很有可能是那些被消失的台湾人被冒用身分证与健保卡。
可以拍照上传至法务部调查局检举伪造文书。
请台湾人务必广传。

并在社群平台流传:

原外国人、无户籍国民、港澳居民及大陆地区人民,在台申请定居后,其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的第 3 码以「6」、「7」、「8」、「9」为区别码,并自 2003 年 7 月 1 日开始启用。

2012 年更新的「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配赋、重复或不合逻辑处理」文件中则进一步指出,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有关在台无户籍人民申请定居者,其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的第 3 码应按定居证附记欄所注记之身分别,依下列方式配赋,以示区别:

1. 载有「取得国籍日期」者,配赋代码「6」。
2. 载有「无户籍国民」者,配赋代码「7」。
3. 载有「港澳居民」者,配赋代码「8」。
4. 载有「大陸地区人民」者,配赋代码「9」。

(二)但查核记者实际前往内政部户政司官网之户政法规解释函令查询系统,以发文字第、文号或关键字搜寻,查找不到台内户字第 0920063929 号这份函令;为进一步确认国民身分证第三码之编号规定,查核记者致电询问内政部户政司。

规定,意图供冒用身分使用,而伪造、变造国民身分证,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但是否能辨认出对方是否冒用身分,依旧只能由户政事务所进行查验和认定,没有办法由民众直接判断,因为首先,民众不太可能会知道他人完整的身分证字号;其次,若真的知道,也可上户政司网站查验身分证字号是否正确,不过,如果资料不正确也还是要和户政事务所进行查验,若查验过程发现真的有问题,后续也是由户政事务所处理。

(三)网传讯息中还有表示如有冒用身分情况,可向法务部调查局检举伪造文书,查核记者实际询问调查局,调查局表示,他们并没有在处理国人身分证的问题,网传所述不太是他们的业务范围,调查局指出,虽然伪造文书确实是可以向调查局检举,不过传言内容是外籍人士的身分有问题,应属移民署管理

对此,查核记者再询问移民署,移民署表示,冒用身分没有那么容易,因为也要审核文件、复查资料,比较常见的情况是从头到尾都是伪造的,意即所有身分证资料都是假的,不过这会由警察机关处理,所以如果民众有发现疑似伪造身分证的情况,可先报警。

结论

外籍人士归化成我国国民,其身分证第三码确实不会是常见的 0 到 5,但冒用身分的问题仍需由户政事务所进行查验和认定,也不建议民众单凭口音来判断,若有发现冒用、伪造身分等情况,可报警处理,国人身分证问题不是调查局的业务范围。

资料来源:

苗栗县户政服务网 – 咨询单位:

内政部户政司、法务部调查局、内政部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