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华社案」,陆委会即将赴立法院报告,但仍没有提交具体调查结果。(记者廖士锋/摄影)
陆委会与文化部4日上午将赴立法院报告并备询,针对「新华社案」,陆委会在报告中提到,正会同文化部「就个案事实进行查明中」,文化部的报告则强调,已发函并主动联系邀请单位与驻台媒体「查明」,但两个部会仍没有能够提出具体事证,也并未揭露案件进展。
「新华社案」自6月25日被「爆料」以来,为两岸媒体交流掀起诸多风浪,当时新华社驻台记者被指控盯梢国内某电视台政论节目,而立法院第11届第1会期外交及国防委员会第31次全体委员会议预计将于4日邀请陆委会、文化部、国安局与调查局报告「近期中共对台渗透作为样态与因应」。
根据陆委会提交给立法院的报告,陆委会指出「相关主管机关针对涉及违法个案积极调查处理」,并提到有关日前媒体报导陆媒驻点记者涉及介入国内电视节目制作案,「本会刻会同主管机关文化部就个案事实进行查明中,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处理」。
文化部所提交的报告则指出,该部已发函并主动联系邀请单位与驻台媒体查明,后续查证如确有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处理。未来该部亦将责成相关单位落实「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新闻人员进入台湾地区采访注意事项」等法规,确保大陆媒体记者遵守规定。
目前传闻已经爆发9日,不过两个部会对于新华社案,在提交给立法院的报告中,并没有说明任何具体调查的结果。
此外,文化部在报告中还指出,陆媒记者申请驻点,必须先经陆委会专案评估后,由邀请单位向移民署提出申请,移民署依陆委会评估及文化部回复意见,提送「联审会」审议。申请案经「联审会」决议通过后,由移民署核发入境许可,再由文化部制发「记者证」。
文化部强调,驻台记者如有「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或「采访期间变换所属媒体或丧失新闻人员2 身分」,文化部得废止其记者证,并由移民署废止入出境许可证,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陆委会则指,目前陆媒驻台「采专案方式办理」,该会与文化部依政府法令规定及行政程序进行个案评估、专案许可,并经内政部移民署联审会讨论后,始核发入出境证。
文化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大陆媒体驻台记者计有7家、10名记者,含新华社2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3名,以及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厦门卫视、湖南卫视各1名。
据了解,疫情前政府已开放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福建东南卫视、福建日报社、厦门卫视、深圳报业集团、湖南电视台等10家大陆媒体派驻点记者来台采访。目前至少有3家陆媒还未能恢复驻点。